“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自由是最可贵的。当一个人失去自由后,最想的是,外面的灯红酒绿,还可以上网……
故事从孙小空盗窃案开始。话说孙悟空大闹天宫后,和唐僧走上西天取经的道路,留下几只小猴子。花果山的桃树,因为偷王母娘娘的蟠桃,种子好,现在桃子没有成熟,也被黑熊山的猴子惦记了。想到海里打个鱼,因为偷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鱼都不敢游到花果山附近,生活越来越困难。孙小空是只机灵的猴子,某天,刚好游荡到牛魔王居住的火焰山,看到树上有20颗人参果,便去偷走了3颗。随后,黑熊山上的九耳猕猴,也搞走了2颗,后面谁偷的不清楚,反正看守人参果的红孩儿回来,就剩下一颗光秃秃的树了……
红孩儿哭了,火焰山的人参果虽然比不上五观庄的人参果,也是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过三千年才成熟,总共九千年才结20个果子,吃一个就能长生不老。这怎么向牛魔王交代?于是,便到火焰山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一调千里镜监控,看到是孙小空干的,马上抓猴。
猴子是抓住了,如果要送到法院定罪量刑,那么就要进行价格鉴定。人参果可是个稀罕物,淘宝网虽然有卖的,但有论个的,论斤的,论外观卖的,价格不一。火焰山市价格鉴定中心,也是超级不负责任,在没有考察现场,没有参考同行价格,甚至在没有看到人参果实物的情况下,便作出了价格鉴定,价值20万五行币。当然,为了避免自己的麻烦,在价格鉴定书上作业出说明“因为没有看到人参果实物,故按照火焰山派出所提供的数量,实物定价”。按照东胜神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文第四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估价是估价,但真的按照20颗人参果计算,那孙小空不是要把牢底坐穿?为此,律师向检察官提出法律意见书,并电话交流,特别强调黑熊山上的九耳猕猴,也搞走了2颗。这说明,后面的桃子可能不是孙小空偷的,他一个猴子,又没有带乾坤袋。最多嘴上叼一个,双手再拿一个,火焰山派出所把20个桃子全部计算到孙小空头上,公不公平?还有同行五观庄的人参果,只值元一颗。检察官说,你们先认罪认罚,这表明了你们的态度,如果做了,我们把个数减下来,认定三个桃子,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为什么那么重要?故事从西贺牛洲的“辩诉交易”说起,大家知道,西贺牛洲法院门口,喜欢立个正义女神雕像。你看正女神,闭着眼、举着刀、提着秤,她为什么闭着眼呢?因为在侦查阶段,律师没办法看案卷啊?当事人关在看守所里,除开面对管教和几个同仓,心中有冤可向谁诉说?正义女神为什么提着秤?因为在公诉阶段,法官没有看到律师和检察官对抗,不知道证据真伪啊?检察院起诉书说张三是李四杀的,根据侦查案卷,张三与李四有仇,前段时间还发生斗殴,李四扬言要弄S张三。但李四辩护律师说,张三是“社会人”,外面的仇人多了,李四只是扬言报复,并没有真的杀人。现场也没有李四的血迹和DNA、也没有找到杀人的凶器,因此,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判李四无罪。法官怎么办?当然要拿个秤来衡量下,看那个证据重要,那个证据有优势,选择一个做定罪量刑的依据。最后的一把刀,是维护法治的,“升堂”“威武”,检察官与律师,谁不对就砍谁(砍向证据)。
正当的认罪认罚制度,本意是让涉案人心服口服,罚当其罪,息诉息访。但现实中很多案件走歪了,最重要的是图省事,笔录可以只做两份,案卷也可以简化。当事人愿不愿意签?现在不允许打人了,但怕不怕晚上穿个短裤在院子外喂蚊子?挂冰棱?再假如,多提审几次,看守所可能就要换仓,进了新兵仓,首先要熟悉新的老大,睡在厕所旁边,背监规,3-7天内没有人敢和你说话。二是怕证据固化,比如一个诈骗罪,犯罪嫌疑人态度好,侦查机关心情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