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是在国内外动漫画领域享有盛誉的专业赛事。是中国国际动漫节的重要活动品牌,以“和平、和谐、发展、健康、向上”为基调,倡导“高品质、高品格、高品位”的理念,鼓励原创,打造精品;旨在弘扬动漫文化,挖掘产业价值,培育动漫人才,引导和推动中国动漫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优秀作品将获享“金猴奖”礼遇。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动漫节执委会
执行单位:杭州中国国际动漫节会展有限公司
三、评委会组成组织机构:组建“金猴奖”大赛评委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评委会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评审机构:“金猴奖”大赛评委会设初评评审团和终评评审团。评委会成员由国内外学术机构、播出机构、发行机构、动漫业界及相关行业知名专家组成。
评委会成员若与选送作品有直接或间接合作关系的,在评审过程中一律采取回避原则。
评委会保留空缺某奖项以及减少某奖项获奖名额的权利。
四、大赛时间、地点报名时间:4月29日—7月25日
首轮评审:7月31日—8月15日
终评评审:9月13日—9月20日
颁奖时间:9月29日晚(暂定)
颁奖地点:中国杭州
五、奖项和奖金设置本届“金猴奖”奖项分综合奖和潜力奖两大类。具体设置如下:
六、参赛作品要求(一)综合奖
未参评往届金猴奖同类奖项,并符合以下相应作品类别参赛条件的即可参赛。
1.动画电影:年7月30日前(含当日),已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境内外动画电影;
2.动画系列片:年7月30日前(含当日),已获得《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的境内动画系列片以及在中国境内获准播出的引进或中外合资的动画系列片;
3.动画短片:由动漫公司、动漫工作室等企业、动漫自由创作人或动漫高校教师、教授制作的短片作品;
4.漫画:年7月30日前(含当日),已出版发行的单行本或网络连载的境内外漫画作品。
(二)潜力奖
未参评往届金猴奖同类奖项,并符合以下相应作品类别参赛条件的即可参赛。
1.动画短片:由境内外在校学生制作完成的动画短片;
2.漫画:尚未出版发行的单行本或已签约,但未发表的网络连载漫画作品。
七、参赛作品需提交资料参赛者可以登录“金猴奖”